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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遵义市务川精神病院招聘9名专业技术人员简章(11月20-22日报名)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9-11-13 16:44:40 阅读次数:143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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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遵义市务川精神病院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公开招聘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由遵义市民政局负责组织,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进行。


  二、公开招聘职位、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此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9名,职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遵义市务川精神病院2019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三、公开招聘的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9年及以前毕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报考学历学位、专业符合招聘职位具体要求。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安心应聘职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应聘职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21日—2001年11月20日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人员、或者具有职位对应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8年11月21日及以后出生);


  7.身体健康,符合应聘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2016年度以来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招录的在任公务员,新招聘仍在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人员。


  3.截至2019年9月1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4.截至2019年9月1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19届毕业生或服现役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8.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9.不能按规定提供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2019届毕业生可放宽至12月31日前提供),其它资格条件资料等原件的,或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现场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组织工作在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遵义市民政局、遵义市第九纪检监察组指导监督下,由遵义市务川精神病院具体负责组织开展。


  1.报名时间


  2019年11月20日至11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


  遵义市民政局人教科(遵义市新蒲新区府前路市级行政中心1号楼B区514室),联系电话:0851-27615765,15585230147,13985691538。


  3.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遵义市务川精神病院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


  (3)相关资格要求的证书(或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与报名表同底的一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5)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国有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不提供证明或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资格。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本着有利于人才流动和发展的原则,积极支持相关符合要求的人员报考;


  (6)放宽年龄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人员须提供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放宽年龄的具有职位对应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须提供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应聘职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要求提供。


  4.特别提示:报名应聘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5.报名注意事项


  在专业要求上,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显示的专业(教育部发布的新旧专业对照表中对应的原专业可视为新专业)与学历必须和《职位表》上要求的专业与学历一致(仅是学位证书专业与《职位表》专业一致视为专业不符)。职位专业要求一般为一级学科,即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如注明学科门类的,即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和一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目录见附件。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在专业目录所列的或者专业名称相似或相近的,并且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由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商议决定是否符合专业要求,认定为符合专业要求的应在报名期间(不含最后一天)向遵义市人社局备案后发布补充公告。


  报考人员如因学历、专业、年龄及其它应备条件等不符合《招聘简章》资格条件,或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在招聘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审批等各环节审查(复审)时发现均直接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或聘用资格;《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公开招聘资格。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人员一旦报名,须遵守《招聘简章》各项规定,并确保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报名至聘用审批)随时保持通信畅通,如因电话停机或长时间关机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视为自动放弃。


  委托他人报名的,视为考生本人报名。


  (二)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人员根据本《招聘简章》要求,报名时当场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由资格审查人员在考生填写的《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报名”意见;若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无考生通过资格审查的,该职位取消。若因资格审查不严或失误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笔试。如出现某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则对该职位招考计划或比例予以调减或取消,调减或取消的职位通过遵义市民政局网站进行公布。开考人数以资格审查合格、可以发放准考证的人数为准。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请考生务必按照招聘简章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报名费根据黔价费〔2010〕55号文件规定,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按每人收取100元。


  (三)准考证发放


  《笔试准考证》由招聘单位核发。已经报考的人员请于2019年12月5日至12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到遵义市民政局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其中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此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相关知识。


  笔试为闭卷考试,由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命题、制卷、阅卷,遵义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实施考试考务工作,过程接受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遵义市第九纪检监察组的监督。


  笔试时间:2019年12月8日。


  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标注信息为准。


  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和《笔试准考证》原件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考试及阅卷工作完成后通过遵义市民政局网站公布。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由遵义市民政局研究确定,并在遵义市民政局官方网站公布。面试工作由遵义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实施,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遵义市第九纪检监察组负责对全过程的监督和指导。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拟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进入面试对象,如遇某职位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末位并列人员共同进入面试环节。


  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超过招聘职位计划数已经形成竞争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仅为1:1或低于1:1比例的,其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总成绩和名次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相应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和总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取得面试有效成绩的考生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名次排前,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重新组织面试,以新面试成绩高者名次排前。根据招考计划数,按照总名次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人选。


  六、体检


  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名次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遵义市民政局组织实施。体检必须在县及县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在考察中,经审定存在简章中“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八、公示


  经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审批


  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办理聘用手续,按照规定的职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后按规定签定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5年。


  十、其他


  (一)公开招聘期间,各招聘环节的通知事项以及考试成绩均在“遵义市民政局网站”公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报考者密切注意招聘网站,因本人未及时查看或认真阅读公布事宜,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生联系电话要保持畅通,以便特殊情况下联系。


  十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均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二、本《招聘简章》及未尽事宜由遵义市民政局商遵义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解释。


  咨询电话:0851-27615765、0851-25621998


  监督电话:0851-27615765(市民政局)


  0851-28981620(市第九纪检监察组)


  0851-28662777(市人社局)


  遵义市民政局


  2019年11月13日


  附件:


  附件1-遵义市2019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xlsx(点击下载)


  附件2-遵义市务川精神病院2019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x(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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