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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纳雍县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0-06-30 12:38:37 阅读次数:136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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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纳雍县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根据《省教育厅、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发〔2020〕36号)和《市教育局、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毕节市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毕教发〔2020〕24号)等文件精神,为了做好我县2020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县教育科技局、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制定《纳雍县202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通过实施国家、县“特岗计划”,逐步解决我县农村学校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农村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逐步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和城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
(二)招聘数量。2020年我县“特岗计划”教师招聘指标为450名,其中:国家“特岗计划”招聘360名(初中特岗教师170名,含1名“硕师计划”毕业生,小学特岗教师190名);县级“特岗计划”招聘90名,招聘为农村幼儿园教师。
二、工作原则
(一)“特岗计划”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原则。
(二)符合“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岗位要求,不得将特岗教师安排在县直中小学或非教师岗位。重点向符合条件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配建学校倾斜,对深度贫困乡镇的村小、教学点的教师补充需求充分予以满足,可根据需要提高村小、教学点的特岗教师招聘比例。“硕师计划”毕业生安排在乡(镇)初中(见附表)。
(三)我县是贫困县,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贫困地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19〕202号)有关要求,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和易地扶贫搬迁户家庭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精准扶贫考生”)单独划出全县总指标数的10%招聘。
(四)“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聘任期为三年,聘任期内特岗教师纳入当地教师队伍管理。
三、招聘对象条件
(一)国家“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2.以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全日制专科应往届毕业生为主,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6月30日后出生)。
   3.具备相应资格。包括以下两类人员:
(1)已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段、学科要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即报考小学岗位须取得小学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报考初中岗位须取得初中及以上与报考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下同)。
(2)暂未取得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以报考。被录取后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针对的是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4.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须一致或相近(参照教育部公布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
   5.在编在岗教师(含2017、2018、2019年招聘录用并在聘任期内的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6.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我省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援鄂医务人员子女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7.综合学科岗位限定符合报考条件的精准扶贫考生报考。报考时,不限定具体任教学科,但必须是各学段教学计划开设的学科。
(二)县级“特岗计划”招聘对象和条件
   1.以全日制中专(中职)及以上应往届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的毕业生为主,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0年6月30日后出生)。
   2.生源地属纳雍户籍或于2019年6月1日前迁入我县内至今。
   3.综合学科岗位限定符合报考条件的精准扶贫考生报考。
四、资金安排
(一)特岗教师在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我县将强化主体责任,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五险一金),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二)县级财政将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本次特岗教师招聘、入职前的师德教育与教学培训工作等。教育行政部门将落实好周转宿舍等安排,切实解决特岗教师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成立纳雍县2020年“特岗”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本年度我县“特岗”教师招聘的领导、统筹和协调,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林炼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彭云枫(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吴明来(县教育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桂  月(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袁明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王  珊(县财政局副局长)
   王得林(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纳雍县教育科技局人事股,由吴明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得林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2020年“特岗”教师招聘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
(二)政策保障
   1.相关部门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将特岗教师聘任期内工资发放纳入县级财政统发范围,保证其同等条件下按规定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
   2.县教育科技局将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汇总三年聘任期满连续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情况,报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县人社局,县财政局,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人事人才管理服务工作。保证三年聘任期满连续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及时入编并落实工作岗位,做好相关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连续计算工龄、教龄,不再实行试用期(参加工作时间以实际缴纳社保的时间为准)。对重新择业的,并为其办理户口迁移等事项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
   3.取得我县2020年“硕师计划”研究生免推资格的1名贵州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三年聘任期等同于“特岗计划”三年聘任期,其聘任期内管理模式与特岗教师一样。三年聘任期满连续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可按“特岗计划”政策办理接转手续,并根据相关政策按公办教师带薪脱产一年到贵州师范大学攻读教育硕士学位,毕业后回原接收县工作;三年聘任期满,连续考核合格,本人不愿意留任的(即不办理“特岗计划”接转手续),在贵州师范大学攻读教育硕士学位期间,不能享受公办教师带薪学习的相关待遇,毕业后“特岗计划”实施县可不安排工作,由本人自主择业。
六、工作要求
(一)特岗教师实行合同制管理,由县教育科技局与特岗教师签订聘任合同,合同中应按照(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相关规定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县教育科技局将做好对三年聘任期内的特岗教师进行跟踪、管理和考核等工作,考核每年进行一次;结合特岗教师数据库建设,及时掌握特岗教师的基本信息,加强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 ”中特岗教师数信息,严格审查把关;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编制和发放工作。在于2020年9月20日前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2020年新招聘特岗教师的信息录入。
(三)县教育科技局将大力宣传“特岗计划”的成果和特岗教师的先进事迹。深入挖掘特岗教师中的优秀典型,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宣传特岗教师志存高远、扎根农村的奉献精神和感人事迹。加强对“特岗计划”在提升农村义务教育质量,助力脱贫攻坚作用发挥和取得成果方面的总结和宣传,努力营造实施特岗计划的良好工作氛围。
(四)保证特岗教师同等条件下在职称评审、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等方面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特岗教师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要根据合同协议予以解聘并取消其享受的相关待遇。
(五)特岗教师的户口及档案须迁到我县。
(六)我县将加大“特岗计划”实施工作的监督力度,严格按照“特岗计划”教师岗位设置要求招聘教师,抓好对特岗教师待遇保障、聘任期满入编等政策落实。
本方案由纳雍县教育科技局、中共纳雍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纳雍县财政局、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表:附表1.docx
纳雍县教育科技局  中共纳雍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纳雍县财政局   纳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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