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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2021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 公务员(人民警察)、基层党政机关选调生现场资格复审公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1-04-30 14:15:45 阅读次数:255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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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州2021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 公务员(人民警察)、基层党政机关选调生现场资格复审公告
  贵州省2021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已公布。根据《贵州省2021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工作简章》、《贵州省2021年公开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以下统称《招考简章》)有关规定,为做好我州2021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和基层党政机关选调生现场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现场资格复审工作在州委组织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分级负责原则,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各县(市)党委组织部及有关招录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复审时间:2021年5月10日至12日(8:30-17:30)。
  递补复审时间:2021年5月13日至14日(8:30-17:30)。
  审核地点:详见(附件1)黔东南州2021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现场资格复审地点、咨询电话一览表;(附件2)黔东南州2021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人民警察现场资格复审地点、咨询电话一览表;(附件3)黔东南州2021年基层党政机关选调生现场资格复审地点、咨询电话一览表。
  报考基层法院系统、基层检察院系统选调生的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负责组织实施,请考生关注省级相关网站发布的现场资格复审公告。
三、现场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笔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后,从高到低按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招录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后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4、附件5、附件6。
四、现场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一)资格复审人员须按照《招考简章》的规定提供相关材料,所需材料可参考《贵州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报考指南》(https://www.gzzzb.gov.cn)。在资格复审期间,考生登陆贵州省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自行打印报名信息表。
(二)各县(市)党委组织部及有关招录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招考简章》的规定,对照招录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及其他报考条件进行审查。如因现场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加上加分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州委组织部不再另发递补复审公告。经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数与招录计划数达不到要求的,按规定减少或取消招录计划。如因招录单位审核不严或漏审导致复审合格人员名单不正确的,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招录单位承担。
(三)各招录单位须主动与资格复审人员联系并做好联系情况记录备查。资格复审人员须关注现场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及时查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手机、更换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招录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资格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人员放弃资格复审的,应向招录机关提交书面声明;对未提交书面声明的,招录机关应做好记录。
(四)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必须亲笔签署《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9)。资格复审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五、现场资格复审需提交的资料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除按《招录简章》及职位设置条件准备资格复审材料外,还应提供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证明、证件和以下证明材料:
  公务员(人民警察)现场资格复审需提交的资料:
(一)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从网上报名信息系统打印的《报名信息表》一式二份、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如:基层工作年限证明、职业资格证等),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二)报考定向职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和生源地或兵源地为贵州省的证明材料;其他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提供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基层项目服务身份证明或以下材料:
  1、“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提供《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书》及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相关证明;
  2、“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提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3、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志愿服务证》(需所服务县(市)项目办考核合格的证明);
  4、“到村任职”、“一村一大”服务人员提供省引导办颁发的服务证。
(三)报考定向招录优秀村(社区)干部职位的,需提供担任3周年以上且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村(社区)主任、副主任(任职可合并计算)的任职文件和乡(镇、街道)相关证明材料。
(四)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1届毕业生可使用《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参加资格复审。学校证明需包含学历、专业、是否准予毕业、是否定向生或委培生等信息,并签署在2021年12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原件的承诺书(附件8)。留学回国人员除需提供《招录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认证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留学归国人员证明。持“双学位”、“辅修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使用“第二学位”或“辅修专业”毕业(学位)报考的,需提供学信网或学位网登记的辅修专业学籍、学历、学位等相关信息资料。
(五)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正式在职在编人员需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还需持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7)。同意报考证明需明确表述同意该考生报考并在该考生被录用后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人事手续。
报名时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已离职的需要提供离职证明。报名时没有工作单位,资格复审时有工作单位的需要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六)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层次人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职位可不提供户口薄,其他人员须提供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户籍已迁往外省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层次本省生源考生可不提供生源地证明。非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其他学历层次且户籍不在贵州的本省生源考生,须提供记载有本人户籍迁移信息的本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如不能提供记载有本人户籍迁移信息的本省户口簿的考生,则须提供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生源地公安机关户籍部门出具的贵州省生源地证明材料。
其中限“本县户籍(生源)”职位按照招录单位要求另行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七)报考职位要求中共党员的,考生须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材料。
(八)本人不能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可委托他人代审,代审人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考生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及考生签署的承诺书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其中需要考生本人签字并盖手印的材料必须由考生本人签字盖手印,不能由代理人代签(盖)。
(九)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基层党政机关选调生现场资格复审需要提交的资料:
(一)资格审查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笔试准考证》各1份,从网上报名信息系统打印有条形码的《贵州省2021年选调高校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2份,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备用。
(二)符合《招考简章》规定的2020年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须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符合《招考简章》规定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参加资格审查。学校证明需包含学历、专业、是否准予毕业、是否定向生或委培生等信息;2021年省外普通高校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的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省外“985”或“211工程”大学除外),须提供记载有本人户籍迁移信息的本省户籍证明1份,不能提供的则须提供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生源地公安机关户籍部门出具的贵州生源地证明材料。没有毕业证书(学位证)原件的考生须签署承诺书(附件8),于2021年12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原件;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认证的学历和学位认证书、留学归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符合《招考简章》“基层服务项目”的考生,需提供县级及以上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简称“项目办”)或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工作办公室(简称“引导办”)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和报考职位要求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必须具有服务单位、服务年限、服务期的起止时间、服务期内考核情况等内容。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和生源地或兵源地为贵州省的证明材料。非中共党员“基层服务项目”的考生,须提供正式当选村委会主任或副主任的证书原件,并提交加盖有所在乡镇(办事处)党委和县(市)党委组织部印章的复印件1份。
(四)符合《招考简章》“2021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毕业”的考生,是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须提供本人党组织关系所在院校党委或党委组织部,或县(市)党委组织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证明材料内容包含本人姓名、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入党时间、现党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等信息。非中共党员的,还须提供院系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类、优秀团干部类、优秀团员或三好学生类,以及获得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其中一项表彰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1份。
(五)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正式在职在编人员需持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还需持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7)。
报名时有工作单位,资格审查时已离职的需要提供离职证明。报名时没有工作单位,资格审查时有工作单位的需要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六)本人不能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可委托他人代审,代审人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考生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及考生签署的承诺书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其中需要考生本人签字并盖手印的材料必须由考生本人签字盖手印,不能由代理人代签(盖)。
(七)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六、有关事项
(一)贵州省2021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选调生的面试拟于2021年5月下旬进行,请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提前做好准备。具体面试时间另行公告。
(二)在招录过程中,州委组织部发布的各环节招考信息,如面试、体能测评、体检等相关事宜内容都将在“黔东南州人民政府网(http://www.qdn.gov.cn/)”上进行公布,请广大考生认真阅读《招录简章》,熟悉有关程序和要求,及时到官方网站查阅公告、公示,并保持通讯畅通。有需要咨询和解答的问题,请及时拨打有关咨询电话进行了解,如因考生未及时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同时,我州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面试培训班、辅导班,请广大考生不要受虚假信息的影响,以免上当受骗。
(三)现场资格复审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录过程。考生和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录简章》和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和我省相关规定处理。
  联系电话:0855-8256229(中共黔东南州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附件:

1、黔东南州2021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现场资格复审地点、咨询电话一览表.xlsx

2、黔东南州2021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人民警察现场资格复审地点、咨询电话一览表.xlsx
3、黔东南州2021年基层党政机关选调生现场资格复审地点、咨询电话一览表.xlsx
4、黔东南州2021公务员职位现场资格复审名单.xls
5、黔东南州2021人民警察职位现场资格复审名单.xlsx
6、黔东南州2021年基层党政机关选调生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7、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示例).doc
8、应届毕业生承诺书(示例).doc
9、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报考承诺书.doc
中共黔东南州委组织部

2021年4月29日

贵州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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