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平县2024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入围 体检人员名单公告
黎平县2024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笔试、面试工作已结束,根据《州教育局 州委编办 州财政局 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黔东南州2024年“特岗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县教育局 县委编办 县财政局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黎平县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黎平县2024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予以公告。
一、入围体检对象
详见《黎平县2024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二、体检时间
2024年7月16日。
三、体检地点
另行通知。
四、体检相关事项
(一)领取《体检表》。2024年7月15日14:30至17:30到黎平县教育局二楼人事股(黎平县德凤街道平街32号)领取。
(二)体检人员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1寸蓝底免冠照片1张、黑色钢笔或签字笔1支参加体检。证件与本人不符的,不得参加体检。
(三)体检集中时间。进入体检环节考生于体检当日上午7:00前到黎平县教育局三楼会议室集中,统一到指定医院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未参加体检的人员,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生亲友不得陪同至体检医院。
(四)体检费用每人300元,由报考人员承担,在领取体检表时交给工作人员,由工作人员统一上交体检医院。
三、体检注意事项
(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最新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由体检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作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经黎平县2024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专班办公室研究后可进行进一步检查,并对特殊情况进行研究处理。体检结束后,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同意后由黎平县2024年“特岗计划”招聘专班办公室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公告后,注意正常饮食、作息,勿熬夜,不要进食过于油腻和太甜太咸的食物,不要饮用酒类及其他含酒精的饮料,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1日晚上10点后一般要求禁食、禁饮。保持个人通讯工具畅通。体检人员体检当日可自带少量饮用水及食品,但需部分相关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并经体检医生同意后方可进食;在体检过程中,请各位体检人员按照体检工作人员的安排,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不得擅自离队,擅自离队的视为放弃体检,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体检前,请按照体检工作人员要求列队,逐项如实填写《体检表》中要求由考生本人填写的有关内容。
(四)体检当天应衣着宽松,不要穿连衣裙、紧身衣裤和有扣子或金属饰物的内衣,避免穿有装饰物(如亮片、金属扣、珠子、水钻等)的上衣,勿戴首饰,以免影响X光检查的结果。近视者须自备眼镜。
(五)特殊情况(生理期、服用药物、近期做过内痔治疗等)请受检前告知医生。已怀孕或可能怀孕的女性,请不要接受X光检查,并在体检开始前告知医生,否则责任自负。
(六)在领队确认本组人员体检项目已经全部结束,并告知可以解散时,考生才能离开。体检完毕后不得在体检场所逗留。
(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按《县教育局 县委编办 县财政局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黎平县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递补。
(八)在招聘过程中,请考生密切关注在黎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lp.gov.cn/)上公布的相关招聘信息,考生未阅读或误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特殊情况,黎平县2024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专班办公室需要联系考生,但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联系不上考生的,由考生自行承担后果。
(九)联系人:唐云(黎平县教育局人事股工作人员)
咨询电话:0855-6222377
黎平县2024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专班办公室
2024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