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平县重安镇中心卫生院院前急救驾驶员招聘信息
根据黄平县重安镇中心卫生院工作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救护车驾驶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二、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
(一)招聘岗位
120救护车驾驶员1名(合同制),主要负责院前急救、患者转运、救护车日常安全行驶及车辆基础检查维护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1. 年龄25-50周岁,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重大病史,视力、听力达标,能适应24小时值班及应急出车要求;
2. 持有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驾龄3年及以上,具备熟练的驾驶技能,熟悉本地及周边道路路况;
3. 无酒驾、醉驾、肇事逃逸等违法驾驶记录,近3年无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记录;
4. 品行端正,责任心强,服从医院工作安排,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应急处置意识,能配合医护人员完成急救转运工作;
5. 优先录用有急救行业驾驶经验、熟悉车辆基础维护保养知识。
(三)岗位职责
1. 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安全、准时完成院前急救、患者转诊、体检接送等出车任务;
2. 负责救护车的日常清洁、检查、保养(油、水、电、轮胎、刹车等),发现车辆故障及时上报并配合维修,确保车辆始终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3. 熟悉救护车急救设备基础使用方法,配合医护人员做好急救物资搬运、现场辅助等工作;
4. 严格执行出车登记制度,详细记录出车时间、路线、里程、事由等信息,妥善保管车辆证件、钥匙及急救相关物资;
5. 服从医院急救调度,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遇突发应急事件能快速响应、及时出车;
6. 完成医院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四)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含正在服刑期间的);
4.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5.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6.有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30日—2月27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14:00-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重安镇中心卫生院五楼医务科
3.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报名表、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驾驶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同时附一张2寸近期免冠电子彩照。
四、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实操形式进行。根据报名情况,安排面试+实操,考试综合成绩按面试占50%、实操占50%折算。两项考试在同一天进行。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比例需达到 1:3方可开考。
五、体检
1.面试、实操结束后,按拟聘用人数1:1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同时按空缺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符合(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3〕58号)、(人社部发〔2016〕140号)、(人社部发〔2010〕82号)、《公务员录用规定》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标准。
3.体检工作由黄平县重安镇中心卫生院组织安排。参加体检的拟聘人员需自带一张2寸近期免冠照片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公示及聘用
经考核合格的考生,并在“重安镇中心卫生院”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公示结束后履行相关程序,确定为聘用人员。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间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工资待遇
编外合同制用工采取劳务派遣形式,工资待遇按照黄平县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报名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855-3932289。
咨询时间:上午8:00—11:00,14:00—17: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本公告由重安镇中心卫生院负责解释。
黄平县重安镇中心卫生院
202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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